2013年08月23日14:11 來源:解放軍報
據報道,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的顧問機構擬在8月末啟動關於行使集體自衛權的討論,如何修改憲法對於自衛權的解釋將成為討論的主要議題。據悉,安倍計劃在此次討論的基礎上展開修改和平憲法中有關自衛權解釋的工作,並將其反映在年末制定的新防衛大綱中。 |
據報道,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的顧問機構擬在8月末啟動關於行使集體自衛權的討論,如何修改憲法對於自衛權的解釋將成為討論的主要議題。據悉,安倍計劃在此次討論的基礎上展開修改和平憲法中有關自衛權解釋的工作,並將其反映在年末制定的新防衛大綱中。
此前,放寬“武器出口三原則”、“出雲”號准航母下水、甚至討論將“自衛隊”變成“國防軍”等事件,一次又一次地挑動著熱愛和平人士的神經。
在經過多年的漸進式演變之后,日本的“軍事正常化”進入了加速階段,引起了國際社會的警惕和擔憂。
安全與防衛政策轉型——由“安全依賴”到“自主安全”
對日本而言,日美關系在冷戰時期被掩蓋在兩極對峙格局之下,日本的對外政策隻能唯美國馬首是瞻。20世紀70年代以前,日本在美國的安全保護傘下,奉行以優先發展經濟,控制軍備過快增長,在國際事務中採取低姿態為主要特征的“吉田路線”,一直未能形成自主的安全戰略。
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美國逐漸無力為日本提供大包大攬的“安全紅利”,日本自身也急欲在政治、經濟、外交乃至防衛上尋求自主作為空間。1980年6月,日本首相咨詢機構提交了一份題為“綜合安全保障戰略”的研究報告,強調“綜合運用經濟力量、外交力量和文化創造力量”等確保國家的安全與穩定,從而拉開了日本戰后國家安全戰略設計的序幕。按出台年份,這份報告被稱為“80報告”。
此后出台的“94報告”,提出“能動的建設性安全保障戰略”,體現出了濃厚的“合作安全”思想,自主防衛開始得到重視。“04報告”提出“統合安全保障戰略”,強調通過“自主努力”“同盟關系”和“國際合作”三種手段相互結合,實現“保衛日本安全”和“改善國際安全環境”的兩大目標,自主防衛上升到重要地位。“09報告”和“10報告”提出“多層次合作安全保障戰略”,強調日本應採取更為積極主動的手段維護自身安全,確立了自主防衛的核心地位。
防衛力量職能轉型——由“本土防御”到“海外參與”
8月10日,日本海上自衛隊3艘軍艦“鹿島”號、“白雪”號、“磯雪”號練習艦和護衛艦,和波蘭“科希丘什科將軍”號導彈護衛艦一起,舉行波蘭-日本首次海上軍事演習。這次遠航中,日本艦艇編隊將訪問18個國家的港口,航程達3萬海裡。
從上世紀90年代走出國門后,日本自衛隊先后參與了國際維和、國際緊急救援、反恐支援、反海盜護航等多項海外任務,事實上完成了由內衛型“本土防御”向外向型“海外參與”的轉型,成為了一支職能上內外結合、能力上攻防兼備的武裝力量。2011年,日本還打著“打擊海盜”的名義,在吉布提建起了二戰結束后第一個海外軍事基地。
從日本先后出台的4部《防衛計劃大綱》中,我們可以清晰看出自衛隊職能轉型的軌跡。冷戰時期出台的“76大綱”對自衛隊職能的定位是“防止侵略”和“抗擊有限侵略”。這一定位的內向型特征十分明顯,與冷戰時期日本所處的戰略環境與自衛隊的能力密切關聯,也符合“專守防衛”的戰略原則。
到了冷戰后初期的“95大綱”,自衛隊的職能變成了“保衛日本安全”“應付大規模自然災害”和“建立更穩定的安全環境”。可以看出,日本已經將自衛隊的海外運用納入視野。
“9·11”事件后的“04大綱”為日本自衛隊確定的職能有三項:一是有效應對“新型威脅和多種事態”﹔二是防備正規侵略事態﹔三是“主動積極地改善國際安全環境”。通過對國際安全事務的“自主性”參與,自衛隊以往寬泛而模糊的“國際貢獻”變得日益清晰起來。
在美國高調重返亞洲和日美同盟再強化的背景下,“10大綱”提出了日本自衛隊新時期的三大職能:一是“有效威懾與應對各種事態”﹔二是“維護亞太地區安全環境”﹔三是“改善全球安全環境”。這一定位十分清晰地表明,日本自衛隊已經成為對內確保國家安全、對外塑造安全環境的核心力量,“海外參與”成為其主要職能,“拓展”戰略已然形成。
防衛產業轉型——由“自我消化”到“國際競爭”
三菱重工、川崎重工、三菱電機、日本電氣、石川島播磨重工、三井造船,這些國際知名的日本大型企業,事實上都與日本防務部門保持著密切的合作關系。
1967年,日本佐藤內閣制定了“武器出口三原則”。1976年,日本政府又進一步決定限制向不受三原則約束的國家出口武器零部件,事實上禁止了日本與外國聯合開發武器裝備。這種背景下,日本自衛隊不惜花大價錢維持一定量的國內裝備採購額,通過“自我消化”的方式確保其防衛產業的技術基礎與產能儲備。例如,日本國產90式坦克當年的採購價為11.24億日元,比國外先進坦克高出2到3倍,1架F-2戰機的價格為123億日元,比蘇-27高約3倍,比美國的F-16高近2倍。
進入21世紀,日本政府開始有計劃、有步驟地放寬“武器出口三原則”,日本在武器出口以及與美國以外國家聯合研發武器裝備的行動也步入快車道。今年7月26日,在防衛省“防衛力量發展方向研討委員會”提交給政府的關於修改《防衛計劃大綱》的中期報告中,明確提出日本“必須盡早強化作為潛在防衛力量的防衛生產與技術基礎”,為此,需要“構筑政府與民間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積極促進防衛裝備的軍轉民,提高防衛產業組織的國際競爭力”。
可以預見,日本生產的武器裝備由“自我消化”到“海外競爭”的目標將很快實現,日本防衛產業的轉型也不會遙遠。
防衛力量性質轉型——由“自衛隊”到“國防軍”
“我認為自衛隊實際上就是軍隊。不那樣說是不自然的。憲法早晚會承認自衛隊是軍隊。”這是日本前首相小泉純一郎在多個場合的“宣言”。
如今,他的思想也被現任首相安倍晉三繼承了下來。在贏得參議院選舉之后,安倍和自民黨極有可能利用其在日本全國的組織性優勢,向國民灌輸修憲理念,同時打出“國防軍”“防衛軍”等多個概念來分散民眾對自衛隊軍隊化本身的關注。
在考察日本防衛力量的性質轉型時,一個必須承認的基本事實是:日本自衛隊已經完成了實質意義上的性質轉型。很顯然,無論我們從何種角度來觀察日本自衛隊,它都是一支軍兵種齊全、編制體制完備、作戰能力強大、武器裝備精良的現代化軍隊。目前,除核武器和戰略進攻性武器外,日本的防衛實力在世界上已居於先進行列。未來,日本將通過重點發展大型運輸機、大型作戰艦艇和中遠程導彈等大型化、遠程化、信息化海空裝備,強化戰略投送能力等,彌補進攻性武器方面的缺陷,保持其海空武器優勢。
毫無疑問,憲法是擋在自衛隊完成形式上的性質轉型的最后一道障礙。而這道障礙已經顯露出被最終清除的苗頭。安倍就任首相前后的表態以及所作所為,已經讓國際輿論擔憂日本會在很短時間內完成對憲法的修訂。從趨勢來看,自衛隊成為“國防軍”的可能性非常大,這值得國際社會高度警惕。(軍事科學院 袁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