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10日15:56 來源:新華網日本頻道
一直向往能“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無奈身居東京大都市,抬頭見高樓,低頭見車流,無菊可採,無山可觀。 |
在辦理農園使用手續時會領到這樣一些資料。有關農園的規則和要求清楚、具體,有可操作性。
同樣,對使用者也有具體明細的規定,每個使用者都要簽署使用條款。我們就收到幾份文件,其中一份是《中田都市農業交流中心市民農園使用規約》,上面明確寫著: “生產的作物以自家使用為目的。不能栽種永久性植物。為保護良好的環境,不能制造噪音和惡臭氣味。要努力管理好自己的單元,不給其他人添麻煩。不能搭建棚屋倉庫。損壞工具,使用者負責修理。不能在單元范圍外栽種。不可向第三者轉借。農園的垃圾要放到指定地點。使用農藥要充分注意,不可擴散到別人單元。栽種的作物不能爬入別人單元。不能影響日照。要及時除草,不能影響別人單元。不可用除草劑和抑制劑。車輛停放指定位置。農具使用需登記,使用完清洗,回復原狀,放回原位。不能有給別人添麻煩的行為。”
另一份《農藥使用原則》規定:“要努力改善土壤,採用手工捕殺方法,盡量不使用農藥。不得已使用農藥時,須在農藥使用薄上登記,說明使用哪種農藥,施用對象和稀釋倍數。購買農藥必須選擇農林水產省注冊農藥,非注冊的不可使用。使用時嚴格遵守使用標准,散布時考慮天氣和風向,避免擴散到對象作物以外的作物上。要告知相鄰單元的人。要戴口罩,帽子,橡膠手套,眼鏡,長靴。使用的農藥要放在有鎖的地方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