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東京9月22日電 據《朝日新聞》報道,日本厚生勞動省21日發布消息稱,依據從2000年開始實施的《看護保險制度》,日本2021年度的看護費用(政府支付額和個人負擔額)總額已達到11萬291億日元,首次超過11萬億日元,並創下歷史最高紀錄。與剛推出這項制度時相比,現在的看護費用總額已經達到大約20年前的2.5倍。
199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看護保險法》,並於2000年4月正式實施。該法第一條規定:“因年老而發生的身心變化所引起的疾病等原因,國民陷入需要看護的狀態,入浴、排便、飲食等需要照顧,需要機能訓練和護理,需要療養及其他醫療的,為其提供必要的保健醫療服務和福祉服務,使其能夠有尊嚴地度過與其具有的能力相適應的自立生活……”根據該法,40歲以上的日本人和在日外國人都必須加入看護保險,通常到了65歲可以享受看護服務,而這些人被稱為第1號被保險者。另外,在加入看護保險后,罹患癌症等並被鑒定需要接受看護服務時,即使未滿65歲者也可享受看護服務,這部分人被稱為第2號被保險者。被保險者需承擔服務費用的10%,國家則向服務機構支付其余的90%。
日本從2000年4月開始實施《看護保險制度》,次年的2001年度看護費用僅有4萬3783億日元。到2018年度時,看護費用總額已經突破了10萬億日元,到2021年度時又比前一年增加了大約2508億日元,僅用3年時間就突破了11萬億日元關口。
另外,日本2021年度正在利用看護服務的被保險者有638萬人,與上一年度相比增加了16萬人,同樣創下最高紀錄。(編譯:陳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