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日本東京電力公司向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染水排海隧道內部注入海水,同時在核電站港灣內發現有魚類放射性元素超標。
福島核事故給日本東北地區近海造成了嚴重污染,然而,日本政府在福島核事故發生后,並沒有認真反思、吸取教訓,反而決定把福島第一核電站的核污染水排放入海,並一再鼓吹核污染水的所謂“安全性”,對此,日本國內以及國際社會各界人士不斷發聲反對。
日本國內:不能隻以日本為中心考慮問題
福島縣當地漁民小野春雄:海洋是一個大的生命體,它是魚的家,不是人類的家。我們借用大海來捕魚,並把它們送到消費者手中,所以作為漁民我們要保護大海。海洋是相通的,不能隻以日本為中心考慮問題。政府說不允許丟棄塑料垃圾,不允許丟棄噸袋,這不是自相矛盾嗎?就隻有氚可以排放入海嗎?這是誰決定的?即便是一個國家的首相也不能決定這個。
北海道癌症中心名譽院長西尾正道:氚和普通的水是會混在一起的。魚類攝入的氚有些會以水的形式被排出,但如果它變成了有機結合氚,就會被吸收到魚類身體的化學結構中。如果我們吃了這樣的東西,我們的身體裡也會有被污染的蛋白質等物質。
環境放射能專家天野光:我反對核污染水排海的主要原因是,排入海洋的核污染水中,不僅含有放射性核素,也含有碲和其他有害元素。我們不知道這些污染帶來的結果,海洋究竟會變成什麼樣。
原子力市民委員會專家后藤政志:無論海洋有多麼遼闊,核污染水排放入海會產生怎樣的影響現在都只是推測,一旦真的排放了,無法預料會出現怎樣的狀況。如果出現了重大事故,誰來承擔責任?環境問題一旦發生,影響范圍巨大,可以說環境問題是不可逆的,不可能再回到原來的樣子了。雖然大家會誤認為放射性污染物濃度很重要,但其實更重要的是排放的絕對量,考慮到這一點的話,單純隻說稀釋后的放射性物質濃度,完全不考慮絕對量是非常危險的。
學者:日方公布數據不透明排海計劃違反國際法
多位學者指出,日本公布的核污染水相關數據並不透明,是在評估不充分的情況下,作出了錯誤的決定。
美國伍茲霍爾海洋研究所高級研究員肯·布塞勒:銫137和銫134等物質可能需要數周或數月的時間才能排出,還有鍶90或钚會沉積在骨骼中,它們可能會在你攝入后數年才被排出體外,這會造成長時間的損害。12年來我沒看到証據表明他們能夠做到清理放射性廢物,因此我持懷疑態度。《倫敦傾廢公約》禁止將放射性廢物排放入海洋,核污染水是在太平洋中流動的,不再只是在日本境內。
國際環保機構核專家肖恩·伯尼:日本政府已決定採用成本最低的排海方案,不幸的是,這意味著放射性物質將在未來幾十年內被人為地排入太平洋並造成污染。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相關規定,日本政府需要做大量評估,包括環境影響評估,觀察這些污染物的影響,不僅僅是在日本沿海,也包括在日本海域以外的污染。但不幸的是,日本政府選擇不這樣做。
中國海洋法學會會長高之國:排海計劃不是違背了一個條款,它是違背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十二部分裡面的諸多條款,或者說所有的條款,都違反了。海洋法公約的第十二部分是海洋環境的保護和保全,第192條規定各國有保護和保全海洋環境的義務。198、199、200、201、204、205、206這些條款裡面一條甚至一款就可以認定日本政府官方的決定是國際不法行為。
斐濟政要:為何不把核污染水留在日本重復利用?
受地理位置和洋流影響,太平洋島國預計受福島核污染水排放影響較大。太平洋島國之一的斐濟政要曾一針見血地指出,如果日本核污染水處理后真的像承諾的那樣安全,不如留在日本國內重復利用。
斐濟副總理(時任斐濟代總理)卡米卡米加:日本的核污染水排海計劃讓我們保持高度警惕,我們已經得到過教訓,非常艱難的教訓,我們不能為子孫后代留下同樣的問題。
卡米卡米加還說,如果經過多核素去除設備(ALPS)處理過的核污染水如此安全,那日本為何不將其再利用或用在本國制造業和農業方面?
斐濟副總理(時任斐濟代總理)卡米卡米加:我們的獨立專家小組無法根據日本政府和原子能機構共享的數據和信息得出與他們相同的結論,我有一個不得不問的問題,經ALPS處理的水這麼安全,為什麼不在日本重復使用呢?例如,用於制造業和農業?我們生活在太平洋,我們和海洋是一家,我們隻有一個海洋。
海洋不是日本“下水道”而是人類共同家園
在日本民眾舉行的反對日本政府排污入海的集會中,經常打出的標語和口號之一就是“保護海洋,守護未來”。當前,日本政府一意孤行,不顧國際社會的反對,公開宣稱將於今年春夏之交排放福島核污染水。這是對本國國民的不負責任,更是將本該自己承擔的責任轉嫁給全人類。核污染水排海關乎海洋環境安全和人類生命健康。在這一史無前例的重大問題上,必須慎之又慎,不要讓福島核事故災害延續,不要讓全人類子孫后代承擔風險。日本政府應該記住:海洋絕不是日本的下水道,而是人類共同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