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前的今天,一場正義的審判在沈陽拉開帷幕。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處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國戰爭中犯罪分子的決定》,特別軍事法庭於1956年6月9日至7月20日,分別在沈陽和太原兩地開庭審判其中45個日本戰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於1956年6月9日至19日在沈陽對日本戰犯鈴木啟久等8人進行了審判。圖為被告人進入法庭(資料照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於1956年6月9日至19日在沈陽對日本戰犯鈴木啟久等8人進行了審判。圖為審判時的情形(資料照片)。
一幢中式小樓坐落在沈陽市皇姑區黑龍江街77號,這裡便是沈陽審判日本戰犯法庭舊址陳列館,也是迄今為止唯一一座以新中國審判日本戰犯為主題的陳列館。
在太原關押的戰犯中有原日本關東軍高級參謀、曾陰謀策劃“皇姑屯事件”炸死張作霖的河本大作,有殺害抗日女英雄趙一曼的大野泰治等。

1956年6月,設立於太原的特別軍事法庭,開庭審判日本戰犯(資料照片)。
當時的審訊工作主要是正面教育,讓日本戰犯認識到日本侵華是危害中國人民的非正義戰爭,參與這種戰爭本身就是犯罪。
錄像、圖片資料顯示,受審的日本戰犯面對罪行鐵証時,全部認罪,有的甚至扑通跪倒在地,痛哭流涕地請求嚴懲自己。

在沈陽審判現場,証人譚仲將在刑訊時的傷痕給被告人木村光明看(資料照片)。

在沈陽審判現場,日本戰犯藤原廣之進低頭認罪(資料照片)。

在太原審判現場,被告人神野久吉進行最后陳述(資料照片)。
本次審判過程嚴格遵循法律規定、原則和程序,重証據、重事實。法庭在審理過程中,充分保護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共為45個被告指定了32名律師為他們辯護,被告人有權為自己辯護並作最后陳述。

這是1956年,在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審判日本侵略中國戰爭中的戰爭犯罪分子過程中,辯護律師會見被告人柏葉勇一(右)(資料照片)。
對其他在押的職務低、罪行輕、改造表現好的下級官兵,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做出了免予起訴的決定。被寬大處理釋放回國的日本戰犯回國后組建了“中國歸還者聯絡會”,以“貢獻於和平與日中友好”為宗旨,促進中日友好。
經過改造,1964年3月6日,被判刑的日本戰犯全部被提前釋放。回國后,他們以自己的親身經歷,揭露日軍侵略罪行。
這場審判,落錘清算侵華罪行,以法理守護正義與和平。
一紙判決定格過往傷痛,既是回望歷史的公允定論,也為后世敲響警鐘,提醒人們勿忘歷史,守護當下和平歲月。(記者:潘昱龍、曹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