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23日08:10 來源:法制日報
日本法制審議會近期完成刑事司法改革方案的制訂,並於本月18日正式提交法務大臣鬆島綠。改革方案提出在特定案件審訊中必須全程錄音錄像,支持引入辯訴交易制度並建議擴大監聽適用案件范圍。 |
對具體適用案件曾存分歧
“新時代刑事司法制度特別分會”對審訊錄音錄像討論多年,在是否需要錄音錄像上沒有分歧,但對適用案件上曾存在兩種觀點。一個觀點主張僅在適用裁判員審判制度的案件中,對警方和檢方的調查審訊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另一個觀點要求除此之外在無需裁判員審判的案件中,對檢察機關的審訊也要進行錄音錄像。
日本法制審議會中警察、檢察人員出身的委員以“不利於嫌疑人交代”、“不利於查明真相,可能造成治安惡化的后果”、“成本過高”等理由,反對對所有的審訊進行錄音錄像。
有的委員還指出,每年約有超過12萬件的逮捕、拘留案件,其中被起訴的約有5至6萬件,而最終會就供述合法性進行辯論的案件隻有100余件,隻佔起訴案件的六百分之一。沒有必要因為這六百分之一而對全部案件的審訊進行錄音錄像。
另外有的學者認為,在非裁判員審判的案件中,隻要求對檢察機關調查審訊進行錄音錄像而對警察沒有要求,這在法理上存在問題。因為日本刑事訴訟法並沒有規定警察和檢察人員在審訊上的區別,因而對第二種觀點持反對意見。
基於這些原因,日本法制審議會提出的最終改革方案採用了第一種觀點,但同時也規定今后應視情況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