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3日14:14 來源:央廣網
日本的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可以在購物后有7天的猶豫期,7天之內如果對商品不滿意可以與賣方聯系辦理退貨,並且無需說明理由,盡管為了保護處於弱勢的消費者而制定的這個規定,日本的網購退貨率依然不高,在2%-3%之間。 |
在歐洲,類似的網購大狂歡裡,顧客退貨和行業制約有怎樣的特點呢?全球華語廣播網特約歐洲觀察員尼羅蘭介紹,法律體系健全是很多歐洲國家的特點。比如在瑞典,專門保護消費者網購的法律有《遠程和上門銷售法》以及《電子商務法》。《遠程和上門銷售法》規定,網購消費者擁有無條件退貨的權利,如果賣家在瑞典境內,從買家收到貨物起,無條件退貨期限為14天﹔瑞典的很多網絡商家甚至還會承擔無條件退貨期限內退貨的郵費。
尼羅蘭說,北歐的網購率很高,因此相對的退貨率也比較高,然而退貨率高,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消費者權益法的完善。比如網購產品一般是可以打開包裝試用,這並不影響消費者的退換權利,因此如果你在丹麥、瑞典或挪威網購時完全可以因為不喜歡而選擇退貨。北歐的電子消費法規定,網購和店購的一些權利是一樣的,比如在丹麥,首先你有14天的退貨期,第二,在這14天中可以試用后決定是否保留貨品,第三如果因為后悔而退貨,消費者要承擔運費,但是運費應該不會高於購買時的運費,如果收到的貨物有破損,則是由商家負責相應的運輸費用。第四,消費者享有兩年的包修期,這些完善的消費管理法保証了丹麥有著歐盟排名第三網購率的同時,也會有相對較高的退貨率。
目光轉向我們的鄰國日本。非常注重服務品質的日本人,在網購這件事上也一樣是把消費者的滿意度放在第一位的。全球華語廣播網特約駐日本觀察員黃學清告訴我們,日本的網絡商家對顧客的退貨行為並不會表示反感,他們認為客戶提出的反饋意見會幫助他們進一步改進產品。盡管退貨手續十分簡單且在規定的期限內退貨不用陳述任何理由,但實際上日本的網購退貨率並不算高,足見消費者還是相當自律的。
黃學清介紹,日本的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可以在購物后有7天的猶豫期,7天之內如果對商品不滿意可以與賣方聯系辦理退貨,並且無需說明理由,盡管為了保護處於弱勢的消費者而制定的這個規定,日本的網購退貨率依然不高,在2%-3%之間,根本日本經濟新聞報的報道說,店家對於退貨並不反感,因為客戶提出的退貨理由,可以讓他們對產品進行改良,或調整店裡商品種類的構成。另外客人在沒有實際看到商品的情況下,也願意出錢試一試,這樣的客人是真的對產品感興趣,他們的反饋信息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標明可以退貨的網店的數量,比兩年前增加了10倍多,一項調查也顯示有9成的購買者回答說,如果可以退貨我想買更多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