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25日09:4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3月24日,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經國務院批准,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國將實施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並同步調整行郵稅政策。 |
“此次對跨境電商稅收政策進行調整,實際上是對過去長期執行不合理稅收政策的糾錯。”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解釋說,我國將進出境商品分為貨物和物品兩類,分別適用不同的稅收制度。進境貨物按照貿易的屬性,征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進境物品按照非貿易的屬性,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來征收行郵稅。
張斌介紹,傳統意義上的郵遞物品,主要是文件票據、旅客分離行李、親友饋贈物品等,非貿易屬性明顯,因此行郵稅稅率較低,一般在10%左右。但隨著跨境電商的興起,大量的貿易類商品也都通過郵遞渠道進境,這些商品按照郵遞物品征收行郵稅,不但會與一般貿易進口商品、國內生產銷售同類商品產生稅負不公等問題,也不符合行郵稅的設計初衷。因此,有必要調整和完善跨境電商相關稅收政策,創造公平的跨境貿易競爭環境。
取消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免征稅額,意在堵住“拆單”“分包”造成的稅收流失
很多人關心:新的稅收政策為什麼要設置交易限值?2000元單次交易限值和2萬元個人年度交易限值是如何確定的?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征稅額,是出於什麼考慮?
“設置單次交易限值和個人年度交易限值,主要是為了降低對一般貿易進口的沖擊,避免擾亂正常貿易秩序。”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2000元單次交易限值和2萬元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的設置,考慮了大部分消費者的合理消費需求,能夠保証一般中等收入家庭的購買需求。
近年來,我國跨境電商進口貿易發展迅猛,交易規模快速攀升。2014年,我國跨境電商進口額6053億元,同比增速高達59%,相當於同期一般貿易貨物進出口增速的8倍多,比同期跨境電商出口增速高出23個百分點。其中,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額為1290億元,同比增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