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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旅游政策解读】赴日旅游说走就走还不成【2】

2015年01月08日08:14  来源:北京日报

即使签证政策放宽,个人赴日旅游仍必须挂靠旅行社,离说走就走的便捷还有点远。
原标题:赴日旅游说走就走还不成

须具备“一定经济能力”

新的签证发放规定放宽了对申请者的经济能力要求,只要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且在过去3年内访问过日本的大陆游客,皆可申请3年多次往返签证。同时,新规定将对中国高收入阶层发放的多次往返签证有效期延长至5年。

一直以来,“一定经济能力”都成为申领个人旅游签证的必备条件。日本驻华大使馆工作人员介绍,“一定经济能力”由旅行社进行初步审查,经济能力的具体情况由旅行社掌握。

记者从中旅、同程、携程等多家旅行社和旅行网站获悉,个人赴日本旅游签证所需要具备的经济能力分两类:单次往返的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需要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且有一套房产或汽车的财产证明;多次往返的签证有效期目前是3年,则需要年收入在25万元以上且有一套房产或汽车的财产证明。“游客要办理个人旅游签证到日本,最重要的材料之一就是出具银行卡对账单和房产证的复印件进行证明。”中旅负责日本签证的工作人员说。

“这些条件限制一方面是考虑到消费能力,另一方面还是要避免游客滞留在日本。”中国旅游研究院副研究员杨彦峰对记者说,这次日本放宽签证申请条件很巧妙,不仅要具备一定经济条件,还要在过去3年访问过日本,“这些人其实在早前就已经审核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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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责编:刘戈、陈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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