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7日08:08 來源:中國新聞網
國家文物局今日通報八起典型文物違法案件,其中包括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阿爾山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阿爾山車站遭故意損毀案。 |
(二)吉林省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東本願寺舊址保護范圍內違法建設案。東本願寺舊址全稱為“日本東本願寺新京別院舊址”,系侵華日軍重要宗教活動場所,2014年8月,被公布為吉林省第七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現由長春東方教育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管理使用。2013年8月,長春市文物局接市民舉報,該公司在舊址保護范圍內未經審批,違法建設“高力鑽石城”項目售樓處,多次派員到現場制止,但該公司不予配合,繼續施工。2014年2月,經長春市文物局與規劃部門協調,長春市朝陽區規劃局對施工單位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限期要求其自行拆除違法建筑,未得到執行。違法建筑為四層異形鋼架結構,建筑面積1500平米,緊貼文物建筑本體,頂部向四周外延,高懸於文物本體之上,嚴重危及本體安全。
5月,案件被媒體曝光后,國家文物局立即發出督辦函,並兩次現場督察。吉林省文物部門與長春市政府高度重視,採取強力措施落實,多次召開案件督辦會,並成立“東本願寺舊址違建拆除工作領導小組”跟蹤拆除工作進度,每日通報拆除情況。多次督辦后,違建方態度由消極應對轉變為積極配合,按要求上報了“臨建拆除工程施工設計方案”,於8月6日啟動實施違建拆除工程,於9月10日全部拆除完畢,並已完成拆除后的場地平整、材料和建筑垃圾外運等收尾工作。經核算,該違建工程造價約900余萬元,拆除成本約60余萬元。同時,吉林省文物行政執法總隊對違建方行政處罰10萬元,已處罰到位,案件辦結。
(三)陝西省商洛市洛南縣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城隍廟遭擅自遷移、拆除案。洛南城隍廟始建於明代,共15間,面積756平方米。2012年,洛南縣人民政府在城隍廟周邊建設隍城廣場,開發商陝西中琪地產有限公司多次向洛南縣政府申報西移重建城隍廟。2014年3月,洛南縣縣長、分管副縣長等就城隍廟拆遷問題召集有關部門商議,原則同意開發商對城隍廟拆遷西移。4月,洛南縣政府召開專題會,擅自越權同意城隍廟西移重建設計方案。3月12日至4月24日,在未依法履行審批手續的情況下,
城隍廟被開發商違法拆除。拆除的部分磚雕、壁畫等文物由縣博物館保存,其他建筑構件由開發商保管。此案是一起典型的縣級政府法人違法案件。
案件曝光后,國家文物局迅速發函督辦。陝西省政府高度重視,省政府分管領導多次批示要求認真調查處理,依法追究責任。陝西省文物局兩次致函商洛市政府提出督辦要求,多次赴現場督辦。商洛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紀委、市監察局牽頭,市文物局等部門參與的聯合調查組,定性為一起嚴重的法人違法案件,分別給予洛南縣縣長、分管副縣長行政警告處分﹔責成洛南縣政府分別給予縣文廣局局長、住建局分管副局長、博物館館長行政記過處分,目前均已處分到位。商洛市文物部門依法對陝西中琪地產有限公司罰款50萬元。陝西省文物局責成洛南縣政府原址重建城隍廟。
(四)北京市西城區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天寧寺塔保護范圍內違法建設案。天寧寺塔由北京市佛教協會管理使用。2014年3月,在未履行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對天寧寺北側及西北側院內房屋(非文物建筑)進行拆除改造,建設了3層和4層兩處違法建筑物,建筑面積2200平方米。經調查核實,違法建筑位於天寧寺塔保護范圍內,距塔體僅約35米。7月,北京市、西城區文物部門接舉報后,多次現場執法責令停工,下達了執法文書,但天寧寺違建施工並未停止,且拒不配合查處。8月初,北京市文物局現場執法,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違建工程方始停工,但違法建筑已部分封頂。此案是一起典型的社會團體法人違法案件。
案件查處工作得到了北京市委市政府負責同志高度重視,多次批示要求依法查處。西城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多次召開天寧寺違建問題協調會,會同市文物、規劃、宗教等部門研究形成了案件處理意見:由天寧寺自行拆除兩棟違法建筑,由西城區文物、住建部門分別對北京市佛教協會和施工單位進行行政處罰。違建拆除完畢后,由市文物局組織進行遺址勘察,提出是否復建古建的意見。區政府就天寧寺文物保護工作給予專項資金支持,並擬會同有關部門在依法報批后,通過土地征收等方式,改善天寧寺周邊環境,解決天寧寺僧人(比丘尼)居住問題。目前,天寧寺違建自行拆除工作已經啟動。
(五)廣東省河源市龍川縣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洋溪橋遭故意損毀案。洋溪橋為龍川縣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014年春節前后,河源長鴻集團公司龍川分公司項目部為使其開發的龍辰樺府項目與沿江路連成一片,建成一個休閑小廣場以利於樓盤銷售,向總公司提出拆除洋溪橋的請求,總公司安排龍川分公司葉某負責拆橋工作。5月1日凌晨,葉某、謝某指揮范某等人駕駛挖掘機拆橋,致使洋溪橋橋面及兩個橋拱被拆毀坍塌,條石散落於河道,文物本體嚴重損毀。這是一起典型的故意損毀名勝古跡案件,涉嫌刑事犯罪。
案件發生后,廣東省委省政府負責同志迅速批示,要求對洋溪橋被拆毀事件依法嚴肅調查處理。國家文物局明確提出案件涉嫌犯罪,督促不得以罰代刑。廣東省文化廳牽頭會同省住建廳、河源市政府迅速採取措施調查處置,打撈搶救建筑構件,協調配合公安部門偵破案件,組織專業機構對殘橋現狀進行了安全鑒定,編制了修復設計方案。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葉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經刑事偵查后已正式批捕兩人,目前已移送司法機關。洋溪橋保護修復工作正在加緊進行,計劃於11月底前完成,復原重建費用由肇事單位承擔。
國家文物局表示,上述5起案件,地方省、市兩級黨委政府態度堅決,嚴格執法,依法執紀,查處及時,措施到位,整改取得了顯著效果,有效維護了法律尊嚴。這5個典型案例表明,文物保護法、刑法等法律法規,是在當前形勢下,依法保護文化遺產的最有效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