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學刊》2017年第3期刊載遼寧大學轉型國家經濟政治研究中心、國際關系學院教授孫麗的文章《日本處理僵尸企業問題的經驗教訓研究》稱,僵尸企業問題是泡沫經濟崩潰后日本經濟恢復與發展所面臨的棘手問題。為了破解僵尸企業問題,日本政府初期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如何解決銀行巨額不良債權上。由於政策重心的錯位及其滯后性,不但不良債權問題沒有得到較好處理,僵尸企業問題也越發嚴峻。小泉內閣上台后總結前期的經驗教訓,採取了政府、銀行、企業三方聯手處理僵尸企業問題的對策措施,取得了較好效果。全文約2.6萬字。
孫麗在文章中指出,20世紀90年代,由於日本股市泡沫和房地產泡沫的破滅,許多企業資產估值嚴重下降,有的甚至瀕臨倒閉,為避免不良貸款激增,日本的銀行界選擇了持續向這些企業提供貸款的政策,由此導致大量僵尸企業出現。此后十余年裡,受制於僵尸企業,日本經濟增長十分緩慢,進入“失去的十年”。直到2003年左右僵尸企業問題基本得到解決之后,日本經濟才開始有起色,並在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之前保持了良好的增長態勢。
日本在處理僵尸企業問題時既積累了較為豐富的經驗,也有著深刻的教訓。雖然中日兩國的國情存在著不小的差異,如日本的市場經濟體制比較成熟,而中國的市場經濟體制尚在完善之中,但從僵尸企業問題產生的原因、影響等方面來看,中日兩國存在許多相似之處,特別是中日兩國都重視政府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因此,日本的經驗教訓對於中國如何採取措施及時有效解決僵尸企業問題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處理僵尸企業問題要找時機,政府要果斷出手,盡快制定路線圖
一般而言,僵尸企業存續的時間越短,復活的可能性就越大,反之,僵尸企業存續的時間越長就越難恢復成為健康企業。即,推遲處理僵尸企業問題,不但對企業的復活不利,反而會成為其復活的阻礙因素。日本處理僵尸企業問題的深刻教訓就在於,當大量僵尸企業出現、銀行不良債權膨脹時,政府不但行動遲緩,而且政策方向、重心發生錯位。其結果是,不但沒能有效解決銀行不良債權問題,反而激發了銀行不良債權問題的大規模暴露,造成大量銀行、企業破產,最終對經濟恢復和發展造成嚴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