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8日16:17 来源:人民网-日本频道
日本《民法》第750条规定,夫妻婚后应使用其中一人的姓氏作为婚后共同姓氏。虽然这项规定没有排除“夫随妻姓”的情况,但绝大多数情况是女方跟随男方的姓氏,也就是说绝大数日本女性一旦结婚面临的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命运。 |
针对日本现行法律中夫妇必须冠以相同的姓氏这一规定,赞成与反对者皆有。根据平成24年内阁府实行的舆论调查结果显示,认为“没必要修改现行法律”的人数比率为36 4%,认为“即使修改法律也无所谓”的比率为35 5%,持这两种意见的人数不分上下。另一方面,根据内阁府的调查,若夫妇的姓氏不同“认为会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占67 1%,而认为“对孩子没有什么影响”的人却只有28 4%,持这两种不同意见的人数相差悬殊。
到底该不该现象制度,日本法务省与国会都面临着舆论压力。
反对:日本女人“女性意识”的觉醒
随着日本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越来越多人已不甘于舍弃本身姓氏,而想要争取男女平等。一些人也认为,安倍政府正在推动的“女性活跃于社会”主张,婚后要更改姓氏对职业妇女会带来不便,基于此就应该让日本女性有更大选择姓氏的自由。>>>
比起日本女性,日本男性对夫妇同姓没有太多反对意见。尤其是50岁以上的日本男性,他们更认为:“这是日本的传统,只有维持同姓才能确保家庭凝聚力。若夫妇同姓制度被推翻,就难以保证在100年后日本家庭制度不会发生巨变。”
上世纪70年代,日本已有女性以不注册婚姻来抵制这个条例。一名69岁日本妇女申诉:“我在1973年23岁那年结婚,当我告诉大家希望保留自己的姓氏时,大家都极力阻止,就连我的未婚夫也反对我这么做。他要求我放弃,说自己是家里的长男,若妻子是别姓,难以向乡亲父老交待。在一般生活里,我坚持用自己的姓氏,但也常常遇到尴尬的时候,比如发明信片时,就常被外界以为我已离婚。”
事实上,不少职业女性甚至会在工作时使用原名,婚后姓名仅作户籍登记等正式用途。现行法律变相令不愿改名的人无法结婚,部分人更因而拒绝注册,仅以“事实婚”形式长期同居,较难获得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