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04日08:34 來源:國防部網
中國軍隊維護國家領土領空安全的決心和意志堅定不移,完全能對東海防空識別區實施有效監管。 |
國防部新聞發言人耿雁生3日就我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發表談話,內容如下。
2013年11月23日,中國政府公布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這是中國保衛國家主權和領土領空安全的必要舉措,也有利於維護國際空域飛行安全,符合國際法和國際慣例。東海防空識別區公布以來,得到越來越多國家和民眾的理解認同,但也存在一些誤解誤讀,甚至歪曲抹黑。在此,我代表中國國防部就外界關注的若干問題予以說明。
有的把防空識別區說成是領空,誣稱中方侵犯他國權益﹔有的把防空識別區等同於禁飛區,指責中方嚴重妨礙飛越自由。這些說法都是不正確的。防空識別區與領空和禁飛區有本質區別。它不是一國的領空,而是在領空外國際空域劃設的識別和預警范圍﹔它不是禁飛區,不會影響他國航空器依國際法享有的飛越自由。根據國際通行做法,劃設國可對飛經其防空識別區的航空器進行識別和查証。中方劃設防空識別區,是為保障國家空防安全提供足夠的預警時間,其要義在於防衛,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目標,更不會對任何國家和地區構成威脅。
有的質疑中方對東海防空識別區的監管能力。中國軍隊維護國家領土領空安全的決心和意志堅定不移,完全能對東海防空識別區實施有效監管。通常情況下,監管是通過通報飛行計劃和雷達應答識別等方式進行的,必要時也可起飛軍機進行識別查証。具體採取何種監管方式,要根據航空器的軍用民用屬性、威脅程度和距離遠近等因素確定。當判明航空器對我不構成威脅時,則不需要起飛戰機,但會進行必要監視﹔當判明威脅達到一定程度時,則會適時出動軍機予以識別處置。眾所周知,民航飛機的屬性決定其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不會構成威脅。中方一貫尊重各國依國際法享有的飛越自由,國際航班在東海防空識別區內按規則正常飛行,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事實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