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26日08:16 來源:文匯報
日本的交通法規比較齊全,主要包括 《交通安全對策基本法》、《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法施行令》以及《關於確保自動車保管場所等法律》等,其中《道路交通法》是規定管理和處罰交通違章行為的法律,就是我們常說的“交規”。 |
懲治酒徒實施“連坐”
酒后駕車一直是日本交通事故高發的主要原因之一,為此日本政府和交管部門多年來頻出重拳打擊此類違規行為,並在2007年9月修改《道路交通法》頒布了最新的懲治條例。
新條例對酒后駕車者給予更加嚴厲的懲罰,違規者將被處以最高五年監禁或1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6萬元)的罰款﹔對於醉酒駕車肇事,日本法律的最高處罰可以判處當事人15年徒刑。新條例還新設了“車輛提供罪”“酒水提供罪”以及“同乘罪”等罪種,凡是向酒后駕車的司機提供車輛、酒水的人以及車上的乘客都要受到嚴厲處罰。以往這些行為在日本刑法中隻被視作輔助罪,但新條例認為對這些“助長和容忍”酒后駕車的行為必須明確責任、處以重罰。在新懲治條例頒布后不久,日本愛知縣一宮市有人因酒后駕車總共被罰了140萬日元,其中除對酒后駕車的司機處以30萬日元的罰款外,對明知司機喝過酒但還是讓他開車的車主罰款30萬日元,對明知司機喝過酒不但不制止他開車還坐上車的其他四人每人罰款20萬日元,合計罰款140萬日元,這麼高額的罰款在日本也是第一次,同時駕駛員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日本2008年6月開始實施的修訂后的新《道路交通法》規定,汽車后座的乘員也必須系好安全帶,違者按相關條例進行嚴厲處罰。該規定出台后因乘車人員系安全帶比例上升,成為2008年日本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
日本最近一次修改 《道路交通法》是專門針對近年來非機動車 (自行車)駕駛者違反交通法規的現象日趨嚴重和易造成交通混亂的問題。去年6月1日起實施的新修改《道路交通法》進一步加強了對騎自行車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以此來減少非機動車的違章問題。新“交規”針對14歲以上的騎行者,對闖紅燈,酒后騎車,撐傘、玩手機等單手騎車,在十字路口沒有減速、沒有暫停片刻以及違反必須靠左騎車等14項被認定為危險的騎車行為將給予嚴厲懲罰,違者罰款甚至高達4萬日元。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交通違章行為,日本警方一般都是採取抓現行的方法,否則難以提供絕對的証據証明當事人的違規行為,而攝錄鏡頭拍到的違章內容隻在日后對方有異議時作為証據使用。(東京5月25日專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