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深度解析:日本如何处理僵尸企业【3】

2017年05月11日08:50  来源:参考消息网
 
原标题:专家深度解析:日本如何处理僵尸企业

在市场机制“无形的手”和政府(包括银行)“有形的手”相互配合的框架下,大部分负债的僵尸企业通过三方的共同努力较快地恢复了活力,也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中国在处理僵尸企业问题的过程中,也应充分发挥“无形的手”和“有形的手”的联动作用。

四、政府和银行通力合作处理僵尸企业问题,强化银行的预算硬化

日本政府和银行通力合作处理僵尸企业问题的方法主要有:(1)剥离银行不良债权;(2)在剥离银行不良债权之后,为了避免大范围的银行倒闭和信贷萎缩,政府为这些银行注入一定规模的资本金;(3)通过设立专项基金的方式为特定僵尸企业注资;(4)为了配合注资,政府加强了金融监管,以减少注资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防止注资带来道德风险问题以及再催生出一批僵尸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在政府和银行通力合作处理僵尸企业问题的过程中,日本政府规定,对于大幅偏离“健全化产业计划”的银行,政府有权要求其进行业务整改。如果同一家银行连续接到业务整改的命令,银行管理层就要被问责。这些措施有效地提高了银行的经营效率,既控制了银行为了自身利益而继续对僵尸企业放贷,也防止了僵尸银行问题的滋生,从而比较有效地解决了银行的预算约束软化这一滋生僵尸企业的问题。

中国应汲取日本在此方面的经验教训,为了防止银行继续向僵尸企业发放贷款,要对银行系统进一步加强监管,对银行放贷的质量进行彻底把关。特别是要阻断地方政府对辖区内银行的行政干预,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银行体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政府和银行要携起手来,通力合作处理僵尸企业问题,提高银行防范风险能力,强化银行预算硬化,铲除滋生僵尸企业问题的土壤。

五、妥善处理好规模庞大的僵尸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日本在处置僵尸企业问题时,把预防失业和促进再就业列为政府处理僵尸企业问题的重点目标。日本先后颁布了《零短工劳动法》《雇佣派遣法》《合同工保护法》《能力开发促进法》《职业训练法》《教育培训补贴》等多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相关劳动法,加强职工培训,发放教育培训补贴,鼓励、支持再就业,为顺利处理僵尸企业问题提供了条件。而且,日本在僵尸企业人员安置问题上,既采取了企业内部转岗、人员分流、同业合并等重组措施,以避免大量失业问题的产生,同时也采取了鼓励僵尸企业分流出来的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措施。这种措施既可以节约安置僵尸企业人员的成本,也破解了僵尸企业对人才的封闭性以及新的企业很难找到合适人才的难题。

(责编:张丽娅、陈建军)